申请资格
- 年龄介于21 – 58岁(于申请时)
- 必须为National SME Development Council (NSDC) 所定义的中小型企业。
- 必须为大马注册的企业以及由大马公民所掌管及/或拥有(至少51%股权)。
- 至少获地方当局批发执照的企业。
- 获批发执照及或营运少过3年的企业。
融资额
- 最少 – RM50,000
- 最高 – RM300,000
* 需符合条规。
融资方案
- 只限定期贷款
* 融资目的只限于营运及/或购买商业用途的资产。 不包括购买及投资房地产。
融资率
- 最低 : 基贷率 (BFR) + 0.30%
- 最高 : 基贷率 (BFR) + 1.65%
* 基贷率 (BFR) 将根据马来亚伊斯兰金融机构 并随着波动进行调整。
融资期
- 高达7年。
申请程序
- 申请表格可通过各个CGC分行索取或请点击这里下载申请表格。
- 完整申请表格和文件可交给临近CGC分行。
* 取决于资金尚余之额。
